
范冰冰偷稅事件給我們的警示
作者:鄭韓飛 日期:2018-10-04
很多人認為范冰冰偷稅金額如此巨大應該判刑?
根據罪行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要是范冰冰補繳了稅款就不該追究刑事責任。司法實踐不得以民意為借口而以網民們的意見為定罪量刑的根據,由于網名的意見具有非理性和不確定的特點,否則,會以“民主”民意侵犯人權。我們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才是對國民意志的最大尊重。
只有通過“罪行法定”才來把國家權力裝進“籠子”里,約束國家刑法權,才能更好的保障國民的自由和人權。
作為普通民眾,除了關心范冰冰為什么不判刑?更應該關心要是我們自己偷稅了,又沒有錢補繳稅款及罰款,那坐牢的就是我們了。所以我們更應該尊重稅法、遵從稅法。
是否有人關心范冰冰會計的結局?這里引用新華社的原文“經查,2018年6月,在稅務機關對范冰冰及其經紀人牟某廣所控制的相關公司展開調查期間,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F牟某廣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會計是一個風險很高的職業。
隨著中國依法治國、稅收法定的不斷深入,稅收風險將成為影響企業持續經營重要的風險之一。相信大多數企業都是合法經營,賺取微薄的利潤,沒必要為了追求更多的利潤而無視稅法,使得自己和企業陷入囧地。
莆田悅勤財務 鄭韓飛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